事项名称 | 洛川县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 |
申请条件 | 排污许可证审批的法律依据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 |
办理材料 | 1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报表 2、监测报告 |
办理流程 | 1、申报 2、审查 3、购买排污费 4、决定 |
办理部门 | 洛川县环保局 办理地点:洛川县府北街东段移动公司隔壁3楼305办公室 |
办理依据 | 《排污许可证》 |
办理时限 | 40个工作日 |
办理时间 | 早上8:00-12:00 下午2:00-6:00(法定工作日) |
联系电话 | 0911-2691203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